▎服务介绍
政通智联为政府机关、央企国企、银行金融、工程企业、学校教育等多个行业提供包括:文书档案、人事档案、财务档案、项目档案、工程档案、党建档案等多类型档案加工服务。
一、科学的工艺流程设计
数字化加工的整体工序包括档案提卷交接、档案前处理、档案扫描、图像处理、图像质检、目录著录、目录校对、目录与图像数据挂接、质量自检与数据存储备份、档案装订还原。
二、先进的项目管理平台
政通智联数字化加工平台依托OCR识别技术,实现对于档案、图书、期刊等文献数字化加工的传统流程优化,可实现纸质文献流转的全程登记与跟踪、自动任务分配、智能识别、自动分件、内容提取、工艺管理、质量管理,实现统一的自动化、流水化、智能化作业。
三、标准化的操作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51号);
《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国保发[1998]1号);
《关于严禁用涉密计算机上国际互联网的通知》(中保委发[2003]4号);
《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规范》(档办发[2014]7号)。
《档案著录规则》(DA/T 18-1999);
《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DA/T 31-2017)。
四、专业的实施团队
政通智联建立纸质档案数字化工作小组,对数字化工作进行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协调管理、安全保障、技术保障、监督检查、成果验收等,确保数字化工作的顺利开展。
政通智联配备相应能力的工作人员,包括熟悉档案业务并具有较高的调查研究水平和良好的组织领导能力的管理人员,熟悉相关标准规范并能够为纸质档案数字化工作各环节提供技术支持的技术人员,掌握一定数字化基础知识并熟悉本职工作的操作人员等。通过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对工作人员进行规范化管理。
五、项目管理
(一)制定工作方案
1)在开展档案数字化加工之前,政通智联对客户的具体实际需求进行调查研究,掌握拟数字化加工的档案的数量、质量和管理状况,明确档案数字化服务的工作目标,以及完成目标所需的条件。
2)政通智联根据调查研究结果编制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工作目标、工作内容、服务范围、操作流程、软硬件配置、人员组织和职责分工、主要技术指标和方法、验收依据、安全管理措施、进度安排、风险控制等。
(二)人员管理
1)政通智联保证参与档案数字化外包服务的工作人员,已根据国家劳动法律法规与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要求员工签订保密承诺书。
2)政通智联根据项目需要,配备具有相应知识水平和业务技能的项目经理和员工,并保证项目团队成员具有一定的稳定性。
3)政通智联对项目组成员进行不少于5天的操作培训,相关成员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上岗。
4)政通智联按客户要求规范驻场人员的行为和着装。
(三)设备管理
1)档案数字化加工所需的计算机各种硬件设备、软件系统和档案装具等,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其中,软件系统应为正版软件,数据安全与网络监控软硬件须通过国家安全认证。
2)除必要的计算机操作系统、杀毒软件、档案数字化加工软件、数据库软件和第三方安全管理软件外,禁止安装其他无关软件。
3)档案数字化加工使用的计算机、扫描仪等设备,必须采用技术手段或物理设备封闭所有不必要的信息输出装置或端口,如USB接口、红外线、蓝牙、SCSI接口、光驱接口等,封闭的装置或端口要定期进行检查。
4)档案数字化加工网络要与其他网络物理隔离,禁止使用无线网卡、无线键盘、无线鼠标等设备。档案数字化加工网络及信息管理软件应建立身份鉴别、访问权限设置等安全保密措施,根据员工类型及岗位职责赋予相应的访问权限。
5)档案数字化加工网络环境中应配备具有权限管理、设备管理、端口管理、日志管理和安全审计等功能的安全保护系统,准确记录授权用户的访问行为、设备接入和档案数字化成果流向等信息。
6)用于档案数字化加工的设备、存储介质严禁与其他设备、存储介质交叉使用,非数字化加工专用的设备、存储介质严禁带入数字化加工场所。
7)档案数字化加工设备和存储介质不得擅自送外维修,必须送外维修的应经客户同意,并由客户工作人员现场监督。
(四)现场管理
1)非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档案数字化加工场所。工作人员完成作业之后,不得在档案数字化加工场所内停留。
2)档案数字化加工场所应设有储物箱柜,供工作人员和访客存放物品,并与工作区相隔离。严禁将水杯等私人物品以及照相机、摄像机、手机、电脑、移动存储介质等电子设备带入工作区域。
3)档案数字化加工场所内严禁存放除档案和必备的工具器材设备之外的任何易燃易爆危险品。严禁将火柴、打火机、饮料、食品、动物等带入档案数字化加工场所。
4)档案数字化加工场所内作业完毕后,除必须开启的监控、报警、消防等电源外,包括照明在内的其他电源必须关闭。
5)政通智联建立现场上下班物品清点值班制度,严禁任何人员擅自将档案数字化加工场所内的物品带离现场。下班后,移动存储设备应存放于专柜、上锁,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五)访客管理
1)客户、政通智联因业务需要,邀请或接受非工作人员进入档案数字化加工场所时,应征得客户的同意,并对访客的身份、来访事由进行审核和登记。
2)必要时,访客在进入档案数字化加工场所前应签订保密承诺书,承诺不泄露在参观过程中可能接触的任何档案信息。
3)访客不得将手机、电脑、照相机、录像机等具有拍照、录音、录像功能的设备带入档案数字化加工场所。
4)访客进入档案数字化加工场所,应佩戴发放的标明访客身份的胸牌,并由客户或政通智联工作人员全程陪同。
5)访客应遵守档案数字化加工场所管理规定,在指定区域内进行参观,不得随意走动,不得触碰物品。
(六)流程与作业管理
1)政通智联按照DA/T31的规定设计档案数字化流程,主要包括:档案出库、数字化前处理、档案扫描、图像/音视频处理、数据库建立、数据挂接、数字化成果验收与移交、档案入库等。每一环节均应填表记录。
2)政通智联防止工作人员在档案数字化过程中,尤其是对档案进行拆卷、预整理、复卷等过程中损坏档案载体,篡改档案内容。
3)政通智联根据档案具体情况使用合适的扫描仪器和方法进行数字化,防止因不当扫描仪器和方法损害档案。
4)档案数字化加工的具体操作方法和质量要求应符合DA/T31、DA/T43、DA/T62的相关规定。
(七)成果管理
1)对于尚未移交客户的档案数字化成果,汉王政通做好备份管理,以免数据丢失。
2)政通智联将经数据检验的档案数字化成果,包括档案数字化过程中形成的各种数字化工作文件、日志、记录、元数据等,以及使用的各种存储介质,及时移交客户,并履行书面交接手续。
3)政通智联将各种工作人员名单、访客名单、保密承诺书、档案交接单、工作流程单、项目验收报告,以及工作过程中形成的其他记录归档保存两份,其中一份提交客户。
(八)持续改进
1)政通智联及时总结档案数字化服务过程中的经验,不断改进服务工作,持续提升服务能力。
六、安全管理
政通智联遵循业务安全控制规范,采取加工区域网络物理隔绝
、现场视频监控、人脸识别门禁、系统记录操作日志、电子设备物理屏蔽等多种方式、多个维度保证档案的实体安全。